厦航国内航线散客运输票价和适用条件
 
* 自2008年3月30日起执行(出票日),若有变更另行通知,未尽事宜按《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旅客、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》执行
适用
对象
舱位 票价
类别
票价率 白鹭里程
奖励幅度
(%)
退票 客票变更 自愿
签转
名称 代码 自愿退票 非自愿退票 自愿变更 非自愿变更
同等舱位变更 不同舱位变更
散客 头等舱 F F 150% 30 收取票面价5%的退票手续费。

始发地退票:
退还全部票款。

经停地、备降地退票:
退还的票款应能保证旅客能够继续旅行至目的地,但不得超过原付票款。

明折明扣联程、来回程已使用部分航段后退票:
票面价扣除已使用航段票款,退还未使用航段全部票款。

免费变更航班/日期。

降舱:按自愿退票办理,另购新票,不收取变更费。

升舱:原客票全退,另购新票,不收取退票费、变更费。
因采取旅客安排措施而发生的票款、逾重行李费和其他服务费用的差额,多退少不补。 允许
经济舱 Y Y 100% 20
B Y90 90% 12 收取票面价10%的退票手续费。 免费变更航班/日期一次,再次变更每次收取票面价5%的变更费。 不得
签转
H Y85 85% 9
K Y80 80% 6
L Y75 75% 4 收取票面价20%的退票手续费。 免费变更航班/日期一次,再次变更每次收取票面价10%的手续费。
M Y70 70% 3
N Y65 65%
Q Y60 60%
T Y55 55%
V Y50 50% 收取票面价50%的退票手续费。 每次变更航班/日期收取票面价20%的变更费。
X Y45 45%
R Y40 40%
儿童 头等舱 F F/CH 50% 按相应舱位规定办理。 允许
经济舱 Y Y/CH